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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为四类老人购买养老服务:困难老人可集中住养

[日期:2014-07-12]作者:安徽省政府网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一系列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孤老优抚对象和低收入老人四类群体中,有集中住养需求的将购买集中住养服务。

  集中住养老人有补贴

  根据新出台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承接的机构和受益的老人将能够得到一定补贴。其中,购买集中住养服务的,将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将服务对象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拨付给养老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对承接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将给予一定的保险缴费补贴。

  同时,省级将对承接集中住养服务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承接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按照开展的实际服务项目、服务人次、服务质量,给予服务补贴;对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按照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补助。

  四类社区服务也购买

  同时公布的还有《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备案的、具备相应职能的社区社会组织、企业和相关机构,可承接政府购买的四大类社区服务。其中,为社区孤老、空巢和困难家庭购买由电信、互联网等中介提供的呼叫、求助等信息服务;为社区孤老、空巢和困难家庭购买的送餐服务、家政服务、助医助药等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为失独家庭、精神或心理疾患者、拾荒者等特殊人群购买的精神慰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专业服务;以及为城乡社区开展邻里互助、结对帮扶、文化体育等和谐家园创建活动购买专业组织服务。(记者  叶翔 齐林娣 武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