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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并轨,棋看后招

[日期:2014-02-08]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月7日召开,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虽有多个省份的先期试点以及人社部去年年底的会议吹风,这项决策仍然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振奋感。
  城乡养老并轨既是社保改革的方向所在,亦是城镇化进程的大势所趋。和放开中小城市的户籍限制一样,城乡养老并轨也是破除制度壁垒、助推资源流动的关键性举措,和前者共同构成了城镇化的“政策骨架”。既然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那么户籍的开放和大社保格局更是题中应有之意。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是现有的四种养老方式中的两种,另外两种分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保)。四种比较而言,“新农保”和“城居保”是兜底型的养老保险,彼此之间壁垒最小、转移接续最容易,加之之前多个省份的试点,二者合并已是水到渠成。因此“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消息甫一传出,就有学者提醒公众不要将“城乡合并”误读为双轨制的打破,前者是顺理成章,后者尚难以撼动。过度解读确应避免,只是城乡养老的并轨,还是给双轨制改革带来了一线光亮。
  现有养老保险的划分依据,白话说来,是城乡之间看户口、城镇内部看“单位”。这一明显带着计划经济胎记的划分方式,构成了现在社保设计的基本逻辑,在纳税人当中人为区隔出了多个群体、多个阶层,使得歧视性的社保制度在中国二十年来屹立不倒。现在的城乡并轨虽非直接针对双轨制,但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根本上就是在改变以“户籍”“单位”为落点的社保设计思路。这一社保“意识形态”的变革,无疑使得深层改革更为可期。
  此外,就统筹方式和支付渠道而言,养老保障是“双轨”;若就待遇水平而言,养老保险其实是“多轨”。这当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要高于“职保”,而“职保”又要高于“城居保”和“新农保”。在一些地方,“城居保”和“新农保”也有待遇差距。后两者顺利合并,固然源自其统筹方式的一致和保障水平的相近,但也为“多轨”统一的渐进改革开了一个头。
  有意味的是,一旦将城乡并轨看做改革的开头,那么养老制度的历史包袱将成为无法悬搁的问题。比如,配合九十年代国企改革而产生的“职保”未来将往哪里去,是否也要纳入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金何去何从,是否也要伴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发生质变?至少从原则上看,城乡养老并轨都会使社保设计的讨论深入到双轨制问题上来。
  渐进式改革总是从浅水处泅入,但往往具有象征意义。去年七月央行放开贷款利率管制,虽没有涉及到利率市场化的最核心问题,但仍被论者视作金融改革的曙光。同样,“城居保”与“新农保”的合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的建立,也是从最便宜处入手,但仍然是改革小步行进的展现。不妨把城乡养老并轨看做打破双轨制这一整体性改革的子命题,棋看后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