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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母亲的养老观谈政府的养老责任

[日期:2015-08-18]作者:霍邱县养老服务信息中心

【养老那些事儿】:一年前的8月24日,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表示,在养老问题上,既要强调政府所要承担的责任,又要警惕政府责任泛化,警惕社会和老年人对政府期待过高,防止出现福利冲动、福利依赖和福利过度的问题。政府要承担一定责任,但不能承担全部责任。曾激起广泛的质疑声,今天看以一个法律学者写的一篇《从母亲的养老观说起》,从现实的角度解析了我们所面临的养老问题。


 

虽然这些年财政资金对养老等社保投入给予倾斜,相对于目前的老龄化速度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力度仍然不够。


 

据统计,中国各级财政对于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10%左右,而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巴西,这一比例达到了30%多,在德国、瑞典等欧洲国家,这一比例则超过了40%。


 

一方面是政府投入不足,一方面则是民众的社保负担过重。中国社保缴费率为全球最高,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4.6倍。


 

在政府财政社保投入不足和民众的社保负担过重的现实下,谈“养老责任不能全靠政府”,实在过于超前。加之,我们目前还存在养老不公、三公等开支挤占本可用于社保投入的大量资金、高额国企利润未能专化为国民红利等一系列体制性问题,政府善尽国民的养老责任,远未到其能力的极限,还有着很大的资源挖掘空间。


 

因此,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关于养老,还是慎言政府的“有限责任”,更没必要恐惧福利过度,我们真正需要强调的,是政府责任的“加码”,民众养老负担的“减压”。


 

当然,“养老责任不能全靠政府”不是不能谈,但还是等到政府能穷尽一切手段为民众谋取养老福利,等到一个广泛覆盖、公平无差别的养老体制建立之后,再来谈这个问题吧。


 

从母亲的养老观说起

母亲年近六十,平时谈及儿孙,最喜使用“中用”一词。譬如数落我:“你在浙江,离家千里,中不了我的用。”说弟弟:“你在南京,离家终归近一些,能中我的用。”她凝视正在摇篮酣睡的三个月大的孙子,慈爱之情,溢于言表,随即叹道:“奶奶能不能等到你中用的那一天呢?”


 

妻子对此十分反感,认为这一论调,不啻视子女为工具,用功利主义的考量,榨干了原本无价的血缘与亲情。在她看来,父母对子女最可取的态度,当是给予,而非需求,当是“我们能为你提供什么”,而非“你能为我们带来什么”。


 

母亲虽然口口声声说“中用”,她对子女的爱,并不减损分毫,倘能给予,全力以赴,不能给予,无限愧疚。她和父亲常常抱怨自己“没用”,一脸歉意,令我肝肠寸断。


 

从“中用”到“没用”,母亲不仅以“用”考量子女,还考量自身。所谓功利主义,并非针对她的孩子,而指向她所接受的教育与所应对的世相。


 

母亲生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在时代的压迫之下,连初中都未读完。她这大半生,所去过最远的地方,大概就是宁波,所吃过最贵的一顿饭,不会超过千元,可想而知,她能见过什么世面呢。尽管三十岁后,她便离开了农村,不过从本质上讲,她仍是一个农村妇女。她的脑中,依然堆积了重男轻女、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被精英斥为陈旧、落伍的观念。她生了两个儿子,近年来最大的心事,便是孙子的降生。


 

母亲一直担心,等她和父亲老了,丧失了劳动能力,谁来养?三年前,我们帮她缴纳了社保,现在每月可领800元,她的心稍稍安定了一些。前些天过来看孙子,她提出另一个问题:假如她晚年瘫痪在床,就像我奶奶生命的最后两年一样,谁来养?我哭笑不得,只能说她乌鸦嘴。


 

回头想想,这并非杞人忧天,母亲若不忧心这些,还能忧心什么呢。对于中国绝大多数老人而言,这是最实在、最迫切的问题:当我老了,谁来养?


 

如今一说养老,不免要谈及那个脍炙人口的段子。话说1985年,政府宣传:“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1995年:“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2005年:“养老不能靠政府。”那么两年后的2015年呢,有人预测:“再老也得养政府!”一旦不幸而言中,那么养老与政府的关系,三十年来恰好后翻腾180度,正如人民与官员的关系,原来说,官员是人民的仆人,结果,人民沦为了官员的仆人。


 

由政府养老,当是现代的观念。如古代中国,虽然讲究“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养老责任的承担者,终究还是子女,以及老人所属的宗族。政府不来养老,却不至受到批判,因为这并非其既定职责。彼时的政治生态,可谓“小政府,大社会”,皇权不下乡,乡村皆自治。据权责一致原理,你占有多少权力,便承担多少责任,古今对比可知,在古代,养老之责显然不能压到政府头上。


 

今日中国的政治生态,无疑是“大政府,小社会”。政府几乎无所不为,无所不管,连人民的生育权,都强行纳入计划的轨道。这便间接摧毁了传统的养老观:“多子多福”从此成为泡影,“养儿防老”则取决于运气。必须承认,当时的政治口号“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正有其合理性:你推行计生,使人民无力养老,政府不来养,谁来养?


 

然而,接下来三十年,政府却在逐渐推卸、转移它所承诺的养老责任。口号的变迁是最生动的注脚。此外,如屡屡放风延迟退休年龄,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等,都体现了政府养老政策的节节败退。如果政府的规避责任与“大政府”向“小政府”的转型相随,似乎可为自己的错误找一个台阶。事实却恰恰相反,“大政府,小社会”一如既往,国进民退甚至变本加厉,公权依旧嚣张,民权依旧萎缩。这注定了养老问题,近乎无解。


 

说近乎无解,也许有些夸张。君不见,有人已经开出了药方:调整计生,放开生育。我支持废除计生(而且我坚信在未来十年必将废除),原因却是它强制剥夺了我们的生育权这一天赋人权,而非它能解决养老难题。我们必须分清这里的因果。计生是恶因,它的存废,并不取决于养老问题的解决之需要;同样,养老问题的根治,计生的存废无关宏旨,而取决于政府的角色扮演。


 

对于政府与政策,我父母的姿态,一贯是将信将疑。我出生之后,计生作为国策,开始强制推行,然而他们甘冒风险,继续生育。相比“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的宣传,他们更相信养儿防老的农村传统。尽管在他们身边,有些人养儿子,非但不能防老,反而连累了老人;尽管专家指出,“养儿防老”不够道德,而形成了一种父母与子女的“互害关系”,他们依然笃信这一传统观念。至少现在来讲,他们当年的抉择堪称明智。


 

反倒是母亲办理了社保以后,那颗定心丸却不能使她完全安心,她依然满怀疑虑:五年后,十年后,我每月领到的800元,还能值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