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宣传标语
[日期:2016-02-25]作者:霍邱县养老服务信息中心
1.热烈庆祝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3月1日实施。
2.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3.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4.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发展。
5.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
6.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人人都敬老,社会更美好。
7.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8.学习贯彻《老年法》,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9.贯彻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0.发展老龄事业,全面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