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5年内全面提升老年护理能力
[日期:2016-12-08]作者:霍邱县养老服务信息中心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卫医发〔2016〕64号),提出“十三五”期间,要拓展护理服务领域,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事业,全面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医养结合及安宁疗护机构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相关服务指南和规范,进一步规范护理服务行为。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提升老年护理服务水平。
规划认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根据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会议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为进一步加快护理发展事业,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指出,护理工作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及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进程中,我国护士队伍建设和护理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护士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截至2015年底,我国注册护士总数达到324.1万人,较2010年增长58%。每千人口护士数从2010年的1.52提高到2015年的2.36。全国医护比由2010年的1:0.85提高到2015年为1:1.07,长期以来医护比例倒置问题得到根本性扭转。护士队伍的学历逐步提高,专科护理水平不断提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占总数的62.5%,在日常护理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护理服务不断改善,获得群众认可。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护理服务更加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广大护理工作者为群众提供专业、规范、人性化的护理服务。
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有:
拓展护理服务领域。
1.大力推进老年护理。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逐步建立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一级或二级公立医院转型为老年护理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护理服务机构,为老年患者等人群提供健康管理、康复促进、长期护理等服务。健全完善老年护理相关服务指南和规范。加强老年护理服务队伍建设,开展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要发展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2.加快社区护理发展。
加强社区护士队伍建设,增加社区护士人力配备,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强社区护士培训,使其在加快建设分级诊疗制度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中,充分发挥作用。鼓励大型医院通过建立护理联合团队等,发挥优质护理资源的辐射效应,帮扶和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护理服务能力,特别是健康管理、康复促进、老年护理等方面的服务能力。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家庭病床和居家护理,为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老年患者等人群提供护理服务。
3.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
鼓励医疗机构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为出院患者提供形式多样的延续性护理服务,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逐步完善服务内容和方式,保障护理服务的连续性;与基层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服务机构等建立合作联系,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建立预约就诊、紧急救治的“绿色通道”,提高医疗效率,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4.加快护理员队伍建设。
探索建立护理员管理制度,明确护理员资质、职责、服务规范及管理规则等,保障护理质量和安全。制定护理员培训大纲,大力加强护理员培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人员从业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医学院校、行业学会开展护理员的培养,切实增加护理员数量,扩大社会就业,满足群众和社会需求。
老年护理服务发展工程。
老年护理机构建设:
到2020年,争取支持每个地市设立一所护理院,完善老年护理相关设备设施配备。鼓励社会力量积极举办老年护理服务机构。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安宁疗护中心,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
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培养:
加快开展老年护理从业人员规范培训工作,初步形成一支由护士和护理员组成的老年护理服务队伍,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能力。
老年护理服务规范建设:
加快制定老年护理服务相关指南和规范,鼓励老年护理服务机构、医养结合及安宁疗护机构等,依据指南和规范制定符合服务对象健康需求的护理措施。
加快推进医养结合计划:
按照《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等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
加强安宁疗护能力建设:
加快制定安宁疗护机构准入、服务规范、人才培养的有关政策,健全并完善相关机制,逐步提升安宁疗护服务能力。
(来源:国家卫计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