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老龄办部署开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日期:2017-02-09]作者:霍邱县养老服务信息中心
今年3月1日是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实施办法》,近日,省老龄办下发《关于开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皖老龄办〔2017〕4号),部署开展全省主题宣传活动。
通知指出,各地要以“庆祝《实施办法》实施一周年 强化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理念”为主题,于2月10日至3月1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主题宣传活动。宣传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实施办法》全文解读及修订亮点阐释和《实施办法》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通知明确,省老龄办将于3月1日《实施办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日当天,在合肥举行省级广场庆祝活动。同期开展三项志愿服务活动。一是中医专家为老年人义诊;二是百辆滴滴出租车张贴《实施办法》宣传标语,并免费接送百位老年朋友;三是百名大学生志愿者在合肥市人流量较为集中的区域发放《实施办法》及《实施办法问答一百题》宣传手册。此外,省老龄办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江淮银龄”将于3月前后举办 《实施办法》有奖知识问答,《市场星报》也将集中宣传全省近一年来老龄工作的最新成果。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实施办法》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加强领导,注重引导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精心设计安排宣传内容,扩大主题宣传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增强全社会的老年法治意识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要宣传重心下移,通过组织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入老年人家庭。要以主题宣传为契机,推动《实施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再上新台阶,加速涉老部门出台更多的惠老为老优待政策,保障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为老年群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保驾护航。要全面掌握主题宣传活动进展,及时总结上报经验做法,按时报送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杨惠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