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福利机构养肓孤残儿童喜迁新居
[日期:2017-02-10]作者:霍邱县养老服务信息中心
2月8日,霍邱县社会福利院(儿童部)正式启用,全县首批集中供养的9名孤残儿童喜迁新居。
霍邱县高度重视孤残儿童社会福利工作,由于条件有限,我县孤残儿童采取社会散养为主,集中供养的多数实行家庭寄养,有的在县救助管理站和乡镇敬老院托养,由县民政部门统一发放基本生活费。
为改善我县孤残儿童供养条件,省、市、县民生工程项目投资780万元在主城区兴建了一所融孤残儿童养育、老年照料护理等为一体的县社会福利院,这里与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特殊教育学校毗邻。县民政局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霍邱县养老服务信息中心负责孤残儿童的生活照料及保育服务工作。日前,县民政部门一次性投入近20万元,通过招标采购方式,为福利院儿童生活区配备了办公及生活设备,包括卡通小床、液晶电视、学习桌、衣柜、鞋柜等家具一应俱全,每个房间还安装了医护呼叫系统。
据县社会福利院副院长吕珂介绍,“社会福利院为孩子们提供24小时的精心照护,建立了孤儿档案,详细记录孩子们每天的作息情况、饮食情况、学习生活情况、思想情绪情况等。还配备了标准厨房设备,根据不同年龄、不同情况的孩子,提供营养餐、病号餐等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菜肴。”
由于部分孤残儿童患有心脏病、脑瘫等先天疾病或肢体残疾,县民政局与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对接,为患病孩子及时提供县级一流的医疗和康复服务。同时协调县教育局,解决了适龄孤残儿童就读县特殊教育学校的问题,由保育员统一接送,孩子们的学业有了可靠保障。
“县社会福利院(儿童部)刚刚运行,待条件成熟,我们逐步将全县家庭寄养的22名孤残孩子接到这里集中供养,根据具体情况统一接受医疗康复和教育,让他们同在一片蓝天下快乐健康成长、共享党和政府及全社会阳光般的关怀。”县民政局福慈股长李娣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