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各地深入开展《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宣传活动
[日期:2017-03-01]作者:霍邱县养老服务信息中心
《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合肥市为全国首个出台该条例的省会城市。该《条例》对高龄津贴、政府提供的养老公共服务、子女赡养老人应尽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新颁布的《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宣传工作,近期,合肥市各地区纷纷开展专项政策学习及宣传活动。
各县市区老龄部门纷纷举办《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学习培训班,向老龄系统工作人员详细解读《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基本情况、出台背景、创新特点、主要精神和作用,阐述了合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全面分析了我国“十三五”养老形势和各项养老服务政策。
在社区、小区和主要街道通过展板展示、散发《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条例政策解读》等与老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民生政策折页,让老年群众更多地了解政府及社会提供的养老服务保障和自己享有的权益,营造浓厚的敬老、养老、助老氛围。
作为省会城市,面对人口深度老龄化的实情,合肥市老龄系统、各县(市)区政府积极推动养老服务工作,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持续的多元化养老服务新模式。“十三五”期间是加速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未来五年,合肥各地将深入贯彻落实《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精神,按照省、市相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求,精心谋划、开拓创新,努力打造居家养老服务精品站点,拓展社会化养老多维服务新空间。(戴玲霞 汪晨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