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十三五”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日期:2017-08-02]作者:霍邱县养老服务信息中心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印发“十三五”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7〕61号)。《“十三五”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三五”时期老龄工作面临的形势进行了精准分析,明确了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及要求,并对各项具体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是“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纲领,是新时期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行动指南。
《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贯彻《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为方针,以“五个着力”为重点,以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为主线,涵盖了我省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面临的所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主要依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国家规划》”)、《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同时结合我省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实际,充分吸纳《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皖政办〔2016〕4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19号)、《安徽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皖人社发〔2016〕41号)等省内近20项最新涉老规划及文件核心内容。编制工作有效实现既看齐中央,与《国家规划》一脉相承,又体现安徽特色,更好保障我省老年群体各项权益。
《规划》全文近24000字,共包括11章、36节。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事业发展的一大总目标,即到2020年,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养老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全省老年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同时提出四个方面的分目标,即一是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二是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三是有利于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四是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规划》从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老年消费市场、老年宜居环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老年人社会参与、老年人合法权益、强化老龄工作基础和规划实施保障等9个方面为“十三五”期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夯实了基础。全文设“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十三五”期间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主要指标、银龄安康行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工程等13个专栏。此外,围绕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等7大领域,制订了22项数据指标。较之《国家规划》,新增11项量化任务,指标评价的操作性更强。
《规划》还制定了部门重点任务分工表,提出9大类31项重点任务,明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政府督查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等42家具体落实单位,以推动各项举措切实落地,着力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大老龄工作格局,不断增强老年群体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