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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居家养老 政府掏钱提供上门服务

[日期:2013-05-21]作者:新安晚报

居家养老,政府掏钱提供服务,目前,这项惠民政策已在合肥成为现实。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政府购买居民养老服务不仅纳入了今年重点民生工程,而随着《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于上月初的正式实施,相关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标准也有了具体细化。
补助标准:三类老人每月能补600元
   记者了解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对象为具有合肥市区户籍的70岁以上低保老人、70岁以上空巢老人(无子女)、9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位老人每月可享受60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符合条件的老人或家属,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登记申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低保对象须提供低保证。
服务内容:从身体到精神无微不至
   洗、煮饭菜应干净、卫生,无焦糊;协助穿脱衣服和入厕方法得当;协助刷牙、洗脸、洗脚、按摩动作适当;代换煤气、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根据《方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家政服务、紧急救助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而且,每项服务内容都有具体的细化标准。
   除此之外,老年人还能享受到文化体育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等其它服务。
监督管理:第三方当裁判参与考评
   服务对象的资格经过确认后,在发放《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告知书》后3天内,并在服务对象所在社区(村)监督下,由居家养老服务实体与服务对象约定服务内容,明确服务地点,签订居家养老服务协议,提供服务。
   根据《方案》,合肥市民政局、老龄办将适时组织专人或第三方对居家养老服务实体的服务质量予以监督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