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今日发布《2012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2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390万人,占总人口的1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2714万人,占总人口的9.4%。
据《2011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8499万人,占总人口的13.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2288万人,占总人口的9.1%。
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老龄事业单位2583个,老年法律援助中心2.2万个,百岁老人5.6万人,比上年增长1.8%,老年维权协调组织7.8万个,老年学校5.0万个、在校学习人员625.3万人,各类老年活动室34.6万个,全年接待来信来访42.6万次。
据公报,2012年,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4304个,比上年增加3436个,拥有床位416.5万张,比上年增长12.8%(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1.5张,比上年增长7.5%),年末收养老年人293.6万人,比上年增长12.7%。其中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19.8万张。
据了解,国际上通常把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或60岁以上的人口比重达到10%,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