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日期:2013-07-04]作者:全国老龄办
7月2日-3日,2013年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12年的老龄工作,部署了今后一个阶段和本年度的重点工作。全国老龄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办主任李立国作重要讲话,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传书作会议总结。
李立国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2年全国老龄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他指出,去年一年,老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基层老龄工作取得重大成果,老年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蓬勃开展,老龄宣传、国际交流合作、老龄科研、信息统计、“银龄行动”、“三个创建”等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他希望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扎实做好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着力完善老年人民生保障制度,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大力推动老年人社会参与,着力优化老年宜居环境,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要切实抓好2013年重点工作,在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上下足功夫,在落实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上做好文章,在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抓出成果,在强化基层老龄工作上务求实效。李立国强调,发展老龄事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务实进取,为增进亿万老年人福祉不懈努力,为老龄事业创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陈传书在总结讲话中说,“十二五”时期是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深刻把握新时期老龄工作的重点任务,牢固树立以“发展、保障、健康、参与、和谐”为重点的积极老龄化理念。要着力推进老龄战略规划、养老保障、老龄服务、健康支持、宜居环境、群众工作等六个体系建设。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他强调,要充分发挥老龄委的议事协调职能,积极提高老龄委办公室的履职能力,着力完善老龄工作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党政主导、老龄委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陈传书指出,下半年全国老龄系统要集中力量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研究制定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纲要和老龄产业发展规划;二是开展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中期检查;三是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是组织“敬老月”和“敬老文明号”命名表彰活动;五是发布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报告。各级老龄工作机构都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切实抓好会议部署的专项工作,进一步落实老龄工作的重点任务,全面完成2013年老龄工作目标,推进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上,辽宁、浙江、山东、贵州、甘肃、深圳等6省(市)老龄办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会议还介绍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检查工作方案、“敬老文明号”评选表彰工作及2013年全国“敬老月”活动方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会城市老龄办的负责同志,全国老龄办机关的同志和直属单位及有关涉老组织的负责人约13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