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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积极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日期:2013-11-06]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安徽省宣城市、县两级加大投入,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努力实现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
  一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全市70岁以上老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60岁以上老年人社区医疗免费体检,免费进公园等。自2003年以来,对百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200元长寿保健费。2012年3月份,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宣城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实施办法》,对具有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其中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发放3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仍按200元/月的标准享受长寿保健费,不重复享受。全市每年将投入1760余万元,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列入财政预算。


  二是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农村敬老院建设强力推进。从2008年起,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将其纳入市级民生工程,市本级财政每年拿出12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资助。几年来,全市共投入资金近2亿元,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91所,新增床位8116张。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环境优美的敬老院陆续投入使用,敬老院规模、基础设施以及服务等全面改善。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力度加大。2010年,市本级在市开发区境内征地180亩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总投资1.5亿元,新增床位800张,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从2010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各县(含县级市)新建或改扩建一所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总投资3600万元,新增床位360张,现已全部建成,实现了全覆盖。社会办和社区办养老机构建设开局较好。今年,省政府首次将社会办和社区办养老机构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全市共新建或改扩建8所民办社会养老福利机构,新增床位610张。新建社区办养老机构3个,新增床位120张。


  三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市已初步建成以低保救助、五保救助、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优抚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为主要内容,慈善救助、临时救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网络,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已实现应保尽保,各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符合条件的特困老人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全市已形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三位一体的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险体系,城乡困难老人的参保参合资金由政府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组织开展“老年人运动会”、“老年艺术节”等形式多样的老年人文体活动,丰富了老年人文化生活,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为老服务氛围。市县两级均成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老年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全市141个城乡社区均建有老年人档案,并把老年人的健康和为老年人提供便利作为服务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