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和2013年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落实,11月1日至9日,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秀榕为组长,全国老龄办闫青春副主任为副组长,全国人大内司委、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住建部、全国老龄办组成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检查组11人,对天津、河北、北京的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中期检查评估。
检查组在三个省市实地查看了老龄事业的具体设施、机构和网点,认真听取了三个省市对《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同时也认真提出了评估的意见和建议。闫青春副主任指出,此次检查评估主要是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各地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情况,以便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推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在“十二五”期末,全面完成规划的各项任务目标。他表示,我们欣喜地看到,天津、河北、北京三地在贯彻落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过程中,省(市)委、省(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阶段性任务,基本上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但是有些地方也还存在着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目标任务完成不到位的问题和不足,需要在“十二五”的后两年加倍努力、加大力度去推动、去完成。
陈秀榕副主任对天津、河北、北京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殷切希望:一是学好、用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更高的质量继续贯彻落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保规划各项任务目标的如期完成。二是加强对《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做大做强养老服务业,积极扶持老龄产业的发展,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福祉。三是继续加大对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重视,努力形成党政主导、老龄委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老龄事业发展新格局;四是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工作,努力实现老龄事业发展的思路创新、制度创新和模式创新,为全国老龄事业的发展提供典型经验和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