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全国老龄办在北京召开老有所为暨“银龄行动”座谈会,交流了近十年来全国各地老有所为和“银龄行动”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老有所为”是老年人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老年人通过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努力实践老有所为,参与社会发展。据悉,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老有所为活动的全国性老年社会团体已发展到14家,分支机构遍及全国各地。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的基层老年协会将近45万个,老年志愿者人数近2000万人,老年志愿服务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治安维稳、环境保护、社区共建、卫生绿化、宣传教育等各方面,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传书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充分认识扩大老年社会参与的重要意义, 十年来开展的“银龄行动”,是老年参与社会的一个典范,取得了突出成就,也涌现出许多非常感人的事迹和先进人物,这项活动应该坚持下去。要全面发挥老年人在经济领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国家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等方面的积极能动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社会参与问题,应把老有所为工作和“银龄行动”纳入到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为广大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和必要的支持。最后,他代表全国老龄办向多年来在老有所为和“银龄行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提供先进经验的部门、特别是向那些亲身参与活动、做出贡献的老专家、老教授们,以及社会各界支持“银龄行动”的朋友们表示感谢。
会上,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就过去十年来老有所为和“银龄行动”工作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据不完全统计,十年来累计参加“银龄行动”的老年志愿者达500万人次,受益群众3亿多人次,创造经济价值80多亿元,不仅推动了受援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践行了积极老龄化的理念,而且拓展了老龄工作领域。“银龄行动”在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经验,主要有:党政领导重视是做好“银龄行动”的关键;老年群众参与是做好“银龄行动”的根本;社会各界支持是做好“银龄行动”的保障;扩大宣传是做好“银龄行动”的基础,老龄系统精心组织是做好“银龄行动”的保证。
上海、甘肃、新疆、四川乐山的老龄组织在会上交流了开展“银龄行动”的经验,老年志愿者代表胡之德、姚梅芳两位老人谈了个人参加“银龄行动”的体会。来自全国23个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老龄办主要负责同志,有在老有所为、“银龄行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老年社会团体负责同志,还有“银龄行动”的优秀老年志愿者约10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