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中国老年报社承办的2013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评选结果在京揭晓。
2013年,是贯彻《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是中国的老年人口突破两亿之年,也是老龄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涉老大事多、喜事多、亮点多。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国老龄事业和产业持续发展,新修订的《老年法》实施,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全国“敬老文明号”先进集体首次表彰;各地老龄系统在推进和落实老年社会保障、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积极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新进展新成果,为进一步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创造了积极有利的条件。在这种大背景下,开展2013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评选活动,具有重要意义。活动开展以来,各地老龄办、老龄委成员单位、老年社团、各大主流媒体和老年媒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推荐了一大批新闻事件。在此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活动组委会最终评选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十条为2013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
2013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都是本年度发生的,对当下和今后的老龄事业、老龄工作及老年人的福祉具有较强指导性和较大影响力的新闻事件,在新闻媒体和公众中有足够的社会关注度,对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和开拓意义。(完)
2013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
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新修订的《老年法》共九章八十五条,与原法相比,增加了三章三十五条,修改幅度大,新增内容多,取得了许多创新和突破,有力地维护和保障了老年人权益。《老年法》将每年农历九月九日确定为老年节。
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1月9日至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健全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3.习近平总书记看望慰问老年群众
12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到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敬老院,看望老年群众,向全国老年群众致以新年祝福,向全国从事老年服务工作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慰问。习近平指出,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老年人口增加很快,老年服务产业发展还比较滞后,要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让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
4.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9月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为破解养老难题、拓展消费需求、稳定经济增长指明了方向。《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把服务亿万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使之成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重要力量。
5.24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12月30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23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在政务服务优待、卫生保健优待、交通出行优待、商业服务优待、文体休闲优待等方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意见》提出争取在2015年,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全面建立健全老年人优待政策,社会敬老氛围更加浓厚,各项优待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6.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集体受表彰
10月19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的决定》,1212个集体获得全国“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全国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创建活动自2011年9月开展以来,已在全国31个省(区、市)、24个行业中开展,各级“敬老文明号”创建单位达到23万余个。
7.民政部发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6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民政部发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办法》鼓励社会力量、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养老事业,降低了开办养老机构的门槛标准,规范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规范了养老机构的管理,对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8.北京市政府出台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10月12日和10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养老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从政府职责、社会作用、市场作为和环境营造方面,四管齐下,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两个文件全力推进北京市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改革,努力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主体、市场繁荣的养老服务业格局。
9.深圳市出台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1+2”文件
6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从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体系、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系统性、开创性的顶层设计。随后,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深圳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规划(2013-2015)》。三个文件构建起深圳特色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与改革的基本制度框架体系。
10.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发布
2月27日,由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编写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公开发布。蓝皮书由总报告、政策篇、保障篇、服务篇和研究篇5部分组成,以权威的数据、翔实的资料,全面审视分析了2012-2013年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成就、问题。这是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发展状况蓝皮书,填补了这个领域的空白。蓝皮书提出,到2013年年底,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2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