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量体温前后应检查体温表有无破损,甩表时注意不可触及他物,以防碰碎; 2.精神异常、昏迷或不能配合者不可测口腔温度,以免发生意外;给病人测量时必须在旁看护,以防体温表失落或折断;进食或面部作冷、热敷者应间隔30分钟后方可测量。 3.直肠、肛门手术者不可由直肠测量,坐浴或灌肠后须待30分钟后再测量。 4.若不慎咬碎体温表,必须及时就医,立即漱口并吐出口腔内残存玻璃屑与水银,然后口服蛋清或牛奶,再后食用大量韭菜等粗纤维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