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条件的好转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人的平均寿命越来越长,社会也渐渐步入老龄化。为了实现老有所养,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我市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民生工程,以全面推进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十二五”末,全市将基本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对于各类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将给予相关的补贴。
我市计划到2015年底,城市养老机构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所占比重达到50%以上,它们将享受到—次性建设补贴、日常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等各类补贴。其中,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次性床位建设补助。对于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由当地按照实际入住人数和服务人数给予运营补贴。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政府向社会办养老机构购买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城乡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到2015年底,我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将覆盖全市城市社区和半数农村社区。对于这类养老机构,政府同样给予补贴。
同时,我市将逐步健全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制度。对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老年人,在最低生活保障费用之外,按照城乡、地域给予—定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在我市已实施的普惠制高龄津贴制度的基础上,对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高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