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工作要点
[日期:2017-04-13]作者:霍邱县养老服务信息中心
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落实全国老龄工作会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整体决策部署,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立足基层,开拓创新,不断增强老年群体获得感、幸福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机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的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专项治理“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切实遵守各项规定制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着力提升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水平。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重点在《实施办法》施行周年纪念日、重阳节、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法制意识。推动人大将开展《老年法》及《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探索建立包括人大执法检查、涉老部门联合督查在内的检查监督制度。利用《实施办法》提供的政策制度设计空间,协调相关涉老部门,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老龄事业的具体保障措施,逐步完善全省老龄法律政策体系。做好新版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发放工作,杜绝侵害老年人利益的现象发生。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预防老年人网络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工作。强化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和监督机制,妥善解决老年群众的利益诉求。
三、着力健全全省老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形成老龄工作大格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老龄委组成单位和人员,明确职责,巩固推进老龄事业融合发展的整体合力。敦促老龄委各委员单位履行自身职责,落实各项惠老为老政策措施。适时召开全省老龄工作会议和省老龄委全体委员会议,研究部署新形势下老龄重点工作。
四、着力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根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紧密结合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实际和人口老龄化现实背景,广泛征求、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科学编制《“十三五”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代拟稿),并力促颁布实施。督促各涉老部门尽快落实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切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尤其是涉老部门和老年群体对规划的知晓度和了解度。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起草我省实施意见,并力促尽快下发实施。
五、着力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对策理论研究。充分发挥老龄办一院两部的作用,当好老龄化问题的研究院和老龄化政策决策的参谋部、老龄工作组织落实的司令部。建立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年度发布制度,发布《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6)》,提升全民人口老龄化意识。组建全省老龄问题专家智库,探索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开展2017年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对策理论研究。举办全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论坛。做好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安徽省数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发布工作。配合开展2017年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监测调查。
六、着力发挥全省老龄基本信息库作用。对照《安徽省老龄基本信息库验收标准》(试行),完成各地自查评定、省级检查验收、入库归集管理等工作,尽快建成全省老龄基本信息库。实行信息库动态化管理,坚持信息员制度和信息审核层层责任制,审核到每位老人,及时修正错误信息,确保信息数据全面、准确、及时。升级扩展信息库功能,不断丰富、整合老龄基础数据,提高有效决策能力和精准服务、主动服务老人的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库数据发布制度,提升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加快建设安徽省老龄信息管理系统中老龄工作行政管理系统等其余四个子系统。
七、着力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精神,配合相关单位抓好各项为老服务的落地工作,形成服务项目、服务质量与服务机构监管的长效运行机制。配合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参与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活动,参与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万里行宣传活动。配合开展无障碍城市创建检查。协同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残联、省经信委等有关单位,推进老年人家庭和居住环境公共设施适老化建设及改造,营造老年宜居环境。加强“孝心联盟”公益服务平台的宣传和推广,帮助空巢、留守老人解决实际困难。
八、着力规范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皖老龄办〔2015〕16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皖老龄办〔2016〕1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全省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及示范点建设。组织召开全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推进会。继续举办省级基层老年协会业务知识培训班,推动市、县级开展基层老年协会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加强对各地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情况的指导与调研。
九、着力推进“银龄安康行动”。贯彻落实《转发〈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老龄办〔2016〕10号)精神,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制度。实现政府为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统保工作全覆盖。规范各项服务流程,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完善与老年保险实施机构的沟通协商机制,共同检查调研,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情况调度会,形成推进合力。全力提高老年人参保率,至年底,全省参保率达到30%以上。
十、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一)强化老龄宣传工作。开展“两教两增”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完善老龄工作新闻媒体联络机制,注重发挥媒体优势,推动建立大老龄大宣传工作格局。加大与省直媒体的合作力度,积极策划主题宣传。持续改进安徽老龄网站建设,开通运行“江淮银龄”微信公众号,做好《中国老年·下半月》杂志的印刷及发行工作,办好《安徽老龄》工作简报。持续开展“全省百名福星孝星”、“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模范事迹的宣传报道。利用新媒体,探索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宣传。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报送信息的数量及采用情况。
(二)组织“敬老月”活动。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敦促各级老龄委及其委员单位、涉老单位,通过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主题宣讲、老年法宣传教育、维权优待、走访慰问、志愿服务、文化体育、健康促进等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超前谋划和制定省本级“敬老月”活动方案。举行省级启动仪式。举办第四届全省老年人书画艺术展。继续开展“祝福百岁老人活动”。指导第二届安徽省老年文化艺术节。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安徽国际养老产业博览会。
(三)启动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总结前两届创建经验,做好先进集体典型事迹的整理、宣传、推广工作。适时启动第三届创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基层动员,广泛发动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参与创建。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对已经挂牌的“敬老文明号”先进集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确保服务质量。
(四)发展老年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老年教育促进工作。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普及村(居)老年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
(五)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拓宽老年人社会参与路径,有效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作用,发挥老年人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发挥老年人对年轻人的传帮带作用。发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志愿服务,深入开展“银龄行动”,稳步提升老年志愿者覆盖率。推动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支持老年人以适当方式参与经济发展。
(六)提高机关能力建设水平。以提升工作能力、规范工作秩序、整洁工作环境为重点,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激发机关内生动力。加强调查研究,严格会议管理。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推进交流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基层老龄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提高机关后勤保障和服务能力。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来源: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